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童永胜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04人,代表股份2422669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4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
17964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7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4人,代表股份62620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9人,代表股份86062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
23442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4人,代表股份62620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34%。
2、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
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同意24207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反对17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93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5%;反对173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2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24207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
反对165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7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65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弃权2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0%。
2.02发行时间
同意24207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
反对164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7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64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6%;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2.03发行方式
3同意24207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
反对166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7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66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9%;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2.04发行规模
同意24207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8%;
反对16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7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1%;反对16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8%;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2.05定价方式
同意24207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7%;
反对165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704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8%;反对165132股,占出席本次股4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9%;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2.06发行对象
同意242072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9%;
反对16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4%;反对167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4%;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2.07发售原则
同意242073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0%;
反对16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87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8%;反对16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2.08上市地点
同意242075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
反对16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5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7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65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8%;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2.09承销方式
同意24207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9%;
反对16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7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5%;反对16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5%;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2.10筹资成本分析
同意242069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5%;
反对16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51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6%;反对16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1%;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6同意242073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0%;
反对16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87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8%;反对16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24207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0%;
反对16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16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24207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0%;
反对16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弃权26400
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9%。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16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7%;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242072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0%;
反对16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9%;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686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7%;反对16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1%;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42084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7%;
反对155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8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800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155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7%;弃权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01《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同意236584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45%;
反对5655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43%;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038032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75%;反对5655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0%;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8.02《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意242085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
反对153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9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8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1%;反对153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9%;弃权2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8.0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同意24208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9%;
反对152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0%;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8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3%;反对152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2%;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9、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制定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01《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同意24208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5%;
反对15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845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1%;反对15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10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3%;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9.02《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同意242089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9%;
反对149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8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反对149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2%;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9.0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同意242086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6%;
反对15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2%;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8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6%;反对15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8%;弃权2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39849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3%;
反对239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77%;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11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364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15%;反对239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4%;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241858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3%;
反对239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1694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0%。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653799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50%;反对239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1%;弃权16947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9%。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4201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0%;
反对22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其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8581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9%;反对22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2%;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12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丹阳律师、张子乔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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