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麦格米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包括即期、远期、掉期、期权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额度及授权有限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10亿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使用。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
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
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3、政策风险:不同地区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
无法交易、交易受阻或丧失原交易权利给公司带来损失。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
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
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由公司专业部门审核套期保值业务资质与
计划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备业务资质的子公司分别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
作、资金结算、风险控制、财务核算等前中后台专业人员,确保关键岗位职责相斥、业务流程相互制约、交易风险多级审核;建立业务报告与检查制度,确保公司总部对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垂直管理。
5、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定期监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并对保
证金余额进行压力测试,最大程度规避强制平仓风险。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
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公司采取此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出具了
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上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并出具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国金证券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海玲陈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