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麦格米特: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51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格米特”)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本激励计划已经由公司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公司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全部为公司从二

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308.90 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8.90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4576.0751万股的0.57%。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000.00万股,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08.90万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308.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54576.0751万股的4.23%。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计25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麦格米特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97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30%、30%、40%。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1、以2022~2024年三年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

2025年长率不低于30%;

限售期2、以2022~2024年三年平均值为基数,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1、以2022~2024年三年平均值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

2026年长率不低于50%;

限售期2、以2022~2024年三年平均值为基数,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1、以2022~2024年三年平均值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

2027年长率不低于70%;

限售期2、以2022~2024年三年平均值为基数,202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以公司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有效期内其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10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一)2025年5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张榜的

方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

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四)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6月17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4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30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9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上述9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在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因此,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53名调整为

24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仍为308.90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

划的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人数进行调整。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