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道道
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道道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0000 股,发行价为 11.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0102547.17元,余额为人民币781597452.83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1682410.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9915042.5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1]42327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2975012.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00482175.45元,本年度使用12492837.3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截止202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2975012.78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32.0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79915042.50元在扣除累计使用金额后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6938097.68元,
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6792500.00元,剩余145597.68元系支付发行费用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按照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2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单位:元)
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368280100100157895活期0.00(已销户)
2北京银行长沙分行20000052322900063237751活期1932.04
合计--1932.0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道道全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7991.5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49.28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1297.5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承诺投资项目和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截至期末投资进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计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分承诺投资累计投入可使用状态日超募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度(%)(3)=(2)/(1)效益效益生重大变
变更)总额金额(2)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靖江食用油加
工综合项目一期20000.0020000.0020000.00100.002021年8月638.18否否(精炼和包装)
42.岳阳食用油加
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2021年9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工项目二期
3.茂名食用油加
32991.5032991.501249.2826297.5079.712022年7月6158.60否否
工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77991.5077991.501249.2871297.50
计
1、靖江食用油加工综合项目一期预计收益尚未达到,主要原因系项目投产迄今,市场整体需求不及预期,竞争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加剧,导致项目实现效益低于预期;2、岳阳二期项目归属于岳阳子公司整体经营,无法单独核算收益;3、茂(分具体项目)名食用油加工项目预计收益尚未达到,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22年7月投产后,受国内外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影响,前期效益不及预期,2024年、2025年项目已实现良好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2774.60万元。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5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679.44万元,其中6679.2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0.19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情况6(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石王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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