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2证券简称:道道全公告编号:2025-【047】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8月19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8月19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9栋10楼综合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1494256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41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130329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90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1909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1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184人,代表股份15883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4087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代表股份
1796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22%。
2、本次股东大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股东大会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副总经理罗明亮先生、董事会秘书邓凯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30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2%;反对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9%;弃权207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759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09%;反对1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5%;弃权207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111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0%;反对2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2%;弃权340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9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247%;反对2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0%;弃权340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103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3%;反对2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2%;弃权39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61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08%;反对2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8%;弃权39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052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5%%;反对3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0%;弃权39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10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28%;反对3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8%;弃权39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4%。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956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63%;反对4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2%;弃权590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414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488%;反对4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4%;弃权590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7%。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09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67%;反对2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2%;弃权50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49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94%;反对2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8%;弃权509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7%。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086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0%;反对2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3%;弃权59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544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44%;反对2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6%;弃权59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1%。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007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98%;反对3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7%;弃权544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464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643%;反对3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30%;弃权544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28%。
2.0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26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7%;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573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1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721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3%;反对1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9%;弃权573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8%。
3、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18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1%;反对1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737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45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647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45%;反对1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12%;弃权737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3%。
4、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244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5%;反对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5%;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5701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73%;反对1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4%;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徐烨律师、张译尹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