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定期检查公司依法运作及财务情况、出具监事会意见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是:
1、2022年4月26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2、2022年8月25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2年12月29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运作情况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也在持续完善。2022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谨慎负责。本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各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核算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事项时能够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风险,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吸收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及吸收合并情况。
5、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进行了相关核查,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剩余限制性股票无法达到解锁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拟进行的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办理回购注销相关手续。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未发生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形。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控自评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四、监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展望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