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5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25-02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科技中三路5号国
人通信大厦 A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守智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计175人,代表股份数量137072090股,约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255%。其中:
1(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量136689290股,
约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7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3人,代表股份数量382800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3%。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共计173人,代表股份数量382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4、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7349099.9281%787000.0574%199000.0145%
其中:中小股
28420074.2424%7870020.5590%199005.1985%
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2、《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8719099.9381%650000.0474%199000.0145%
其中:中小股东
29790077.8213%6500016.9801%199005.1985%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8049099.9332%717000.0523%199000.0145%
其中:中小股东
29120076.0711%7170018.7304%199005.1985%
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通过。
4、《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8109099.9336%737000.0538%173000.0126%
其中:中小股东
29180076.2278%7370019.2529%173004.5193%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8239099.9346%610000.0445%287000.0209%
其中:中小股东
29310076.5674%6100015.9352%287007.4974%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6659099.9230%765000.0558%290000.0212%
其中:中小股
27730072.4399%7650019.9843%290007.5758%
东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8169099.9340%614000.0448%290000.0212%
其中:中小股东
29240076.3845%6140016.0397%290007.5758%
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总表决情况13698039099.9331%627000.0457%290000.0212%
其中:中小股东
29110076.0449%6270016.3793%290007.5758%
表决情况
3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芮典、何佳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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