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证券简称:三晖电气公告编号:2026-008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41387.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700.6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25184216.8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4005149.11元。
根据上述财务情况,综合考量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2026年经营预算安排,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1912636.504548196.8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1941387.2118099741.445911181.82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5184216.8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24005149.1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否
1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460833.3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5976821.31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6460833.3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四):“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盈利(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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