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
三、附件……………………………………………………………第6—10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6页
(二)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工作完备证明材料…………第7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8页
(四)执业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第9—10页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7618号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力盛体育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1页共10页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力盛体育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4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力盛体育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2页共10页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
54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75862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0元,共计募集资金32999999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414150.87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24585839.13元,已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支付的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4792452.8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9793386.2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22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承诺非资本性项目备案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资本性支出投资金额支出或核准文号海南新能源汽车
2304-465104-04
体验中心国际赛63580.0031979.3460000.003580.00
-01-502381车场项目
第3页共10页合计63580.0031979.3460000.00358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
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采取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将按本公司占比60%,其他股东占比40%的比例增资至注册资本4亿元(增资价格为1元每元注册资本金),并按上述比例提供借款2亿元,用于实施本募投项目。其中,募集资金均用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中的资本性支出。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对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实缴出资金额为184570800.00元,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资本公积-资
股东名称实收资本出资比例(%)实际出资金额本溢价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
18450.0060.000018457.087.08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旅德方投资开
8300.0026.99198300.00
发有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
4000.0013.00814004.724.72
生态园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30750.00100.0030761.8011.80
截至2026年8月2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5493563.57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项目名称总投资额
资本性支出合计比例(%)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
63580.0027549.3627549.3643.33%
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
合计63580.0027549.3627549.3643.33%其中,截至2026年6月30日,控股子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226169910.44元,按出资比例60%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对应为
135701946.26元,本公司实缴出资金额184500000.00元剩余未使用资金48798053.74
第4页共10页元。控股子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将该部分本公司实缴出资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资金转入在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开立的461899991015003329506账户进行专户管理,专用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资本性支出。截至2026年8月
21日,控股子公司使用461899991015003329506账户新增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
出48809573.37元(含理财净收益),其中包含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人民币
32829791.13元。截至2026年8月21日止,控股子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累计归属于本公司出资部分金额为184511519.63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人民币32829791.13元。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84500000.00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人民币32829791.13元,
该等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2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不含税
3471698.13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730.09188.68
审计及验资费用188.6856.60
律师费用101.89101.89
合计1020.66347.17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5页共10页附件(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761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6页共10页附件(二)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工作完备证明材料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截至2022.12.31)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1 安徽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1207 室 0553-2671256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010-58153125
3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010-89341163
4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12层1201-6010-83495105
5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丙2号4层403010-67023521
6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7、9号1幢11层11-1010-67023521
7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13 层 1309B 010-64790905
······
7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万达广场商务楼 B 座 19-20 楼 025-84711188
7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0571-89722900
76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天津市河西区合肥道富力中心写字楼34层022-87825559
7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1502-1509单元010-83914188
78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010-88827799
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7618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7页共10页附件(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1761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8页共10页附件(四)执业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天健审〔2026〕1761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宁一锋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9页共10页本复印件仅供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天健审〔2026〕17618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谢盈盈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