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洁美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6 查看全文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819号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洁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洁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7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第2页共7页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3788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01元,共计募集资金48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2.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802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6.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921.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5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921.87

项目投入 B1 0.0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0.0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48041.82

第3页共7页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19.95

项目投入 D1=B1+C1 48041.82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9.9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33010401600223045730.00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5719002853104080.00已销户

小计0.00

第4页共7页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未有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本期未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第5页共7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