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
方式向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福思科技”)全体股东购买其持有
的埃福思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以下简称“承诺人”)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承诺人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1、承诺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
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系承诺人或业经承诺人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承诺人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承诺人的
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函》的签署页)周林(签字):________________丁杰(签字):________________陶尚(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陈永富(签字):________________
2026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