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长沙埃福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在与交易对方开始接洽上述交易事宜之初,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始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确保交易有关信息不外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
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并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有关材料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3、公司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多
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的
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公司与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强调保密责任。
6、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洁美科技,证券代码:002859)自2026年3月3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1券代码:128137)自2026年3月3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及暂停转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停牌期间“洁美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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