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证券简称:洁美科技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28137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半年度
2、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3997632.0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98494123.4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201352.9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共计1474552096.92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91280556.1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906533024.05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91401311.98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资金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现金分红指引》),董事会提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430937219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49575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后的总股本4259797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1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2597971.90元(含税)(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送红股0股(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调整原则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股份登记日期间,因“洁美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保持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现金分红指引》及本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
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等)利润分配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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