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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星帅尔 --%

股票代码:002860股票简称:星帅尔公告编号:2026-024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公司一楼3号会议室)。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勇伟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86名,代表股份133455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979%(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等权力。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

22日),公司总股本为35971251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567400股,则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2145116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0647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280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7人,代表股份

4907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99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5人,代表股份

2808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3172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8%;

反对261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24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87%;反对261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70%;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33120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7%;

反对314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7%;弃权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71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70%;反对314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91%;弃权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9%。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3280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35%;

反对62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8%;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58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04%;反对627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772%;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4%。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32758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76%;反对63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弃权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10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923%;反对63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26%;弃权6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1%。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32771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1%;

反对614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1%;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2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11%;反对614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123%;弃权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6%。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272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94%;

反对198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9%;弃权

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37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133%;反对1985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566%;弃权8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1%。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131352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40%;

反对203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16%;弃权

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5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03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388%;反对2030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817%;弃权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31289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71%;

反对2085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6%;弃权

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41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652%;反对2085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964%;弃权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4%。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32989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7%;

反对388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2%;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41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16%;反对388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91%;弃权7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32682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10%;

反对687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9%;弃权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34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537%;反对687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40%;弃权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2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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