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60股票简称:星帅尔公告编号:2025-11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楼勇伟先生、张勇先生、戈岩先生、汤大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骆国
良先生、李兴根先生、朱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骆国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荣晖先生将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完成后离任,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楼勇伟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前身)采购部采购主管、商务部部长、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子公司黄山富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子公司杭州星帅尔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截至披露日,楼勇伟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1792056股公司股份,通过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7836293股公司股份。楼勇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于2024年4月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
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以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勇先生,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海尔电冰箱有限公司技术员,法国液体空气公司销售工程师及产品经理,德州仪器公司区域销售经理,通用电气公司渠道销售经理,泰科电子电路保护事业部高级全球产品经理,公司子公司常熟新都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张勇先生持有50042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戈岩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第一研究室从事科研工作,曾就职于杭州星帅尔电器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杭州兴发弹簧有限公司、浙江云森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子公司杭州华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披露日,戈岩先生持有54320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汤大兴先生,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公司商务部业务员、商务部长、商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披露日,汤大兴先生持有109200股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骆国良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荣获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杭州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曾任富阳市财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富阳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拥有丰富的审计、金融及风险管理经验。现任浙江印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印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印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骆国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兴根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李兴根先生参与完成国家高技术863计划项目“关节电机及集成技术”,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球形关节电机及控制系统的研究”,曾任中国电子学会元件分会微特电机专委会委员、浙江省电机动力学会微特电机组组长。长期从事微特电机设计分析及驱动控制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特别致力于步进电机及其驱动器系列产品化和相关运动控制系统产品的开发应用,完成科研开发项目多项。曾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李兴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朱炜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伊禾农产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披露日,朱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