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1证券简称:瀛通通讯公告编号:2026-027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晖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下午15:00。
1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
555号)。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62人,代表股份76117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74581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3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53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55人,代表股份9439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8904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53526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873%。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9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
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5%;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9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
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5%;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9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
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5%;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3同意7609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
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5%;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94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
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6%;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9%;弃权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9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4%;
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5%;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39%;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946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5%;
反对19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16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5%;反对19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8%;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蔡利平、李昆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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