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财通证券”)作为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凯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之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对今飞凯达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25年12月25日
2、培训地点:今飞凯达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重点内容进行了讲解。
四、今飞凯达对财通证券培训工作的评价意见
财通证券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培训对象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内容及监管要求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公司认为,培训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通证券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五、财通证券对今飞凯达参加培训的评价意见
在本次培训中,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培训对象积极配合财通证券的培训工作。在培训过程中,针对培训的内容,培训对象与财通证券培训人员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展开讨论。
综上所述,公司及培训对象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配合财通证券的持续督导工作。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德利蔡文超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