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1.202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6 年 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公司内部人员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6 年 5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4.2026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等相关公告。
6.2026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情况
1.调整事由
(1)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154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2886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股,共转增 31546368 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367009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670092.8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经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因上述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及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本激励计划调整前
期权数量:373500 份
行权价格:31.11 元/份
(2)本激励计划调整后
* 期权数量调整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故需调整股票期权数量,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派息,无需调整股票期权数量。
因此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为:Q=Q0×(1+n)=373500×
(1+0.3)=485550 份。
* 行权价格调整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1=(P0-V)÷(1+n)=(31.11-0.25)÷(1+0.3)≈23.74 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2=P1-V=23.74-0.1≈23.64 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综上,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31.11 元/份调整为人民币 23.64 元/份;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373500 份调整为 485550 份(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瑞强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