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证券简称:盘龙药业公告编号:2026-01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279404.46元,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03098629.8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176283.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654938258.33元。
3、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
展实际需要,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分配的总股本
105907460股(即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373500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476865.00元(含税),转增31772238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8053198股。
14、公司2025年半年度分红金额为10590746.00元,如本预案经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累计派发的现金总额为37067611.00元。
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300股回购金额8550元。
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37076161元,占2025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51%。
5、若在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
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
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7067611.0031772253.0023381811.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279404.46120271592.81110432177.4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03098629.8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54938258.3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9222167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8994391.5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92221675.2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否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5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92221675.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利润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其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8%、1.15%。
三、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它说明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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