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证券简称:盘龙药业公告编号:2025-01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2025]第 ZF10390 号)确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271592.81元,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59732692.2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8531359.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853135.95元后,截至期末母公
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596675441.37元。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62809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截至2025年4月25日为373500股)后的
105907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
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6476865.00元(含税)。
2、公司已于2025年2月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每10股派送现金
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共派送现金股利5295388.00元(含税)。2024年度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31772253.0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1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42%。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基于前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0002880.25元(不含交易费用)。
3、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31772253.00元,
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73%。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的指标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772253.0023381811.201938564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0271592.81110432177.41101163536.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59732692.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96675441.37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4539708.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0622435.5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0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二)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年-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74539708.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年均归母净利润的30%,因此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秉承积极回馈投资者的理念,坚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了现金分红,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成长与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其它说明
若在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3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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