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已离职),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履行独董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任海云,1974年11月出生,女,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注册会计师,现任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系系主任。1997年7月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被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被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0年7月毕业于西北大学,被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1997年7月-2002年9月在延安大学从事财务与会计教学科研工作;2005年7月-2012年12月在西北
农林科技大学从事工商管理教学科研工作,期间2011年5月-2012年5月,在纽约理工大学做访问学者;2013年1月-至今在陕西师范大学从事财务与会计教
学科研工作,期间2015年6月-2021年4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在职从事产业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7年2月-2018年2月在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挂职,任证券部部长助理;2019年9月-2025年9月在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12月-2024年12月在拓尔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任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今在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独
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在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本人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任期届满,本人于2025年9月离职。
12、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参与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及3次股东会,所有会议的
召集、召开内容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准时出席全部会议,无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和表决后,均投以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且无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本报告期应本报告期委托出席董事姓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董事会次名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次数次数数事会会议任海云3300否3
2、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均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使用情况、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对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严格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相关责任,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进行研究和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本人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3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股东会等活动,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
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及公司项目所在地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于1月至9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正常离任,
全年实际在岗履职周期为9个月,现场工作时间9.5个工作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的规定,结合本人实际履职期限,本人在岗期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成现场调研、会议列席、专项沟通等现场履职工作;同步通过线上审议、资料审阅、专项问询等方式
闭环履职,依规履行监督与决策职责,履职程序合法、合规、完整。
7、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在2025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管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知情权,并始终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对关注的问题均已做到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有效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柞水县支行申请一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
4经营,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公司接受关联方的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050.80万元,与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515.56万元,与柞水县芸谢轩民俗酒店发生关联交易200万元。本人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阐述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5月16日,公司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24年的审计工作中能
5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可公司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整体薪酬机制相符、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本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评审汇报,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工作情况给予考评。
5、董事会换届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其他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
承诺的方案;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
6范运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任海云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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