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4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监事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梦琳女士召集及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8933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1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的8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
的第一个等待期内,共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3458万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批)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第一批)可行权的11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权所需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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