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海南钧达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钧达股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钧达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年3月9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完成了对钧
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年3月9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线上培训与线下资料自学结合的
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从上市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钧达股份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岳阳(保荐代表人)和刘献泽。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钧达股
1培训情况报告
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钧达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
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钧达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2培训情况报告(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阳胡梦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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