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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达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5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4-050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199,期权简称:钧达 JLC1。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1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93.4049万份,行权价格为28.47元/份。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5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

3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5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6日,公司监事会做出《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12月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授

2予277.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0.40元/份。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2年7月1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

44.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9.55元/份。公司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9、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2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存在失职行为,同意注销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40万份。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降职,同意注销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变更为84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7.60万份变更为227.70万份。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行权68.31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49.90万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4月3日办理完毕。

11、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0.40元/份调整

3为28.47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9.39万份调整为

222.8397万份;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89.55元/份调整为63.63元/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44.90万份调整为62.7737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933万份。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期权,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2人调整为110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330.50万份不变。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87.50万份调整为285.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43万份调整为44.90万份。

2、2022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日已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变更为10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5.60万份变更为

277.60万份。

3、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23名激励对象已离

4职,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存在失职行为,同意注销25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40万份。同时,因1名激励对象降职,同意注销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变更为84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7.60万份变更为227.70万份。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行权68.31万份股票期权。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0.40元/份调整为

28.47元/份,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59.39万份调整为222.8397万份;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9.55元/份调整为63.63元/份,预留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4.90万

份调整为62.7737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8933万份。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4人变更为81人,首次授予尚未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2.8397万份变更为217.9464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

5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

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12月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12月5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2023年度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2023年度子公司公司捷泰科技实现扣捷泰科技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1000万元。

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实

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捷泰科技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润,并剔除捷泰科技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

3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

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润为71205.58万元,划规定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公司层面业绩满足行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均由权的条件。

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次可行权的81名激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4 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 结果为 C 级及以上,

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个人行权比例为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100%。

6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S A B C D

个人层面系数100%0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1、股票期权简称:钧达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199

3、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1人

4、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93.4049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为0.4108%

5、期权行权价格:28.47元/份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7、期权行权期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6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即2024年12月5日止。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

8、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9、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7本次行权前本次可行权剩余尚未行本次股票期权

持有的股票的股票期权权的股票期可行权数量占姓名职务期权数量数量权数量公告日公司股(万份)(万份)(万份)本总额的比例

张满良董事、总经理21.53049.227312.30310.0406%

郑洪伟董事、副总经理19.57318.388511.18460.0369%

捷泰科技核心管理、技

176.842975.7891101.05390.3333%

术、业务人员(79人)

首次授予合计217.946493.4049124.54150.4108%

注:1、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参与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

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934049股,股本结构变动将

8如下表所示:

本次行权前本次全部行权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份数量比例(%)比例(%)

(股)(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9072562.1650834142.23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49072562.1650834142.2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2248727097.8422324516197.77

三、总股本227394526100.00228328575100.00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227394526股增加至

228328575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

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与本次实际行权数量对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其他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

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

9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和承办券商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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