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双,已离职)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双作为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5年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个人原因,本人自2025年11月2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人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东
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浙江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导
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创新创业导师、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学
生创新创业导师、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会
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
1401400
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中,本人就董事会审议事项均发表同意意见。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次数股东会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
505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出席了上述委员会的日常会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所在的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
告、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财务报告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跟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所在的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遴选、审核,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
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构成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保障公司稳定运作管理基础,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所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会议,严格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每季度通过视讯会议方式或邮件及电话沟通方式与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沟通,核查公司内审部工作底稿,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情况。2025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公司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展及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针对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与公司做深入交流,监督公司予以及时回复。
2、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
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
(五)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
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视频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在财务、法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且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定期与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董事进行电话沟通,对公司经营信息,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进行汇报,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保障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绿康生化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
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按签订的协议收付款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赖潭平于公司2017年5月3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就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出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豁免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严格遵守承诺事项,
在履行过程中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上海康怡
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赖潭平变更为王钻,不存在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进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历年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实施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并有效协助公司按业务板块、分阶段、差异化地推进内控规范体系建设。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开展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5年11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于以上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
司责任考核制度兑现,符合行业标准及公司整体薪酬体系,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受让股份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议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本次解锁及后续相关工作符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5年11月2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在此,衷心感
谢公司各位董事、管理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工作的积极配
合与全力支持,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独立董事:王双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