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证券简称:绿康生化公告编号:2025-047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利息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6月
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23年6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第五章规定“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或在存续期内董事会决定取消预留事项,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或将对应份额将在清算后,按赖潭平先生垫付的出资金额(或加上一定年化利息)返还给赖潭平先生,剩余收益(如有)归属于公司。”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未分配份额的议案》,同意取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剩余未分配924307万股。前述份额处置完毕后,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赖潭平先生支付其代持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所产生的利息,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未分配份额的公告》(2024-101)。
截至本公告日,赖潭平先生为公司持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关联关系,上述向关联方支付利息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获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赖潭平先生及赖久珉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6条,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交易,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第6.3.7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应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金额314.15万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赖潭平曾用性长期居住是否其他国家或地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名别地区的居留权
赖潭平-男中国35212419********36福建浦城否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赖潭平先生为公司持股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关联关系,上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查询,赖潭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赖潭平先生支付其代持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所产生的利息合计约314.15万元,代持期间的利息根据赖潭平先生实际代持天数与融资年化利率9%及附带的融资固定费用予以确定。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为关联方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赖潭
2平先生先行垫付出资认购并代为持有,赖潭平先生仅为预留份额代为持有而不享
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该些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等。公司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向赖潭平支付其因代持而需支付的利息属于合理交易。该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赖潭平先生的财务状况以及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怡”)的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赖潭平先生未发生直接关联交易,公司与赖潭平先生所控制的上海康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642.2万元。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审议
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以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及关联方实际付出的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议表决本次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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