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2025-08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修订的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本次修订系根据证券监管要求,对本次发行原方案进行调整,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4.69元/股。根据《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发行人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为,以发行人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总股本132075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6日。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由24.69元/股调整为24.59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6242401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1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4530.06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30%的部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
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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