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2026-06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5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2026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6年8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430000股,回购总金额为2038210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最高成交价为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9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92元/股,回购成交总金额为2074595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
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4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558805316.75%2602575317.04%
无限售条件股份12717029483.25%12673259482.96%
股份总数152758347100%152758347100%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管锁定股及公司此前已回购的股份;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00万股(含前次已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