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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玉达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725478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8.492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735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2793%。(三)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990478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0.2136%。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4352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35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15207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14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8318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2144%。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37607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38%;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37607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38%;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37608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9%;反对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10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76%;反对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同意37607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6%;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15%;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37607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9%;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0%;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38%;反对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2%;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发行数量同意376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限售期

同意376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同意376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上市地点

同意376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同意3760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6%;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7%;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11%;反对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同意376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9%;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8%。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376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40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37606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5%;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5%;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37606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5%;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5%;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77236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16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4%;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37606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5%;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5%;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7607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4%;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反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同意37606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5%;反对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0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35%;反对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7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7723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18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22%;反对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8%;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37613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4%;反对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15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6%;反对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关联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77241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4%;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22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4%;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8%;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7243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9%;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423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2%;反对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8%;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黄娟、何小凤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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