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证券简称:伟隆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5年8月18日,公司在公示栏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分别出具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并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25年10月20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7、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调整为6.12元/股,同时确定
2026年8月28日为授予日,以6.12元/股的价格向61名激励对象授予97.177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为6.52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025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0月28日。
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
目前公司2025年半年度、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6.52-0.05-0.35=6.12 元/股。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2025年9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