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 789 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庆伟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141344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57324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5611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6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5611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5611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6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公司 总表决 14133 99.993 0.00557719 1400 0.001% 0
4991 5% %
2026 情况
年半年
1.00 通过
度利润 其中,分配方 中小股 5602 99.837 0.1376 0.02497719 1400 0
东的表 579 5% % %案的议案》 决情况《关于总表决 14132 99.986 0.0125
可转债 17719 1400 0.001% 0
情况 4991 5% %募集资
2.00 金投资 通过其中,项目结
中小股 5592 99.659 0.3158 0.0249
项的议 17719 1400 0
东的表 579 3% % %案》决情况《关于向
2025 总表决 5567 99.219 0.7559 0.0249 1357342419 1400
情况 879 1% % % 24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00 划激励 通过。
对象授其中,予预留
中小股 5567 99.219 0.7559 0.0249
部分限 42419 1400 0
东的表 879 1% % %制性股决情况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3.00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涉及利益相关的关联股东范庆伟、范玉隆、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