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股票代码:002871
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庆伟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4栋303室A695(集中办公区)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4栋303室A695(集中办公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范玉隆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可转债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5年05月23日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
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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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
第八节备查文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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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指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范庆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范玉隆
公司、本公司、伟隆股份、上指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司控股股东指范庆伟
实际控制人指范庆伟、范玉隆
惠隆企管指本公司股东,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范庆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本次权益变动指有限公司持有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因可
转债大宗交易变动达到5%的行为总股本指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219328894股可转债总张数指2025年3月31日的总张数2695619张本报告书指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元指人民币元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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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范庆伟,男,196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及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身份证号码:370206196101******。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79797900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汇智桥路 127 号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 C4 栋 303 室 A695(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范庆伟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9月23日
经营期限:2011年09月23日至2031年09月22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酒店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主要负责人:
5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范庆伟,男,196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及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身份证号码:370206196101******。
主要股东名册及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范庆伟72.73%
2李会君7.51%
3迟娜娜5.91%
4高峰3.45%
5刘克平2.96%
6郭成尼1.92%
7张会亭1.85%
8崔兴建1.78%
3、信息披露义务人3:
范玉隆,男,198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及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1号,身份证号:3702021988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范庆伟、第三大股东范玉隆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范庆伟与范玉隆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上述公司股东间有关联关系的情况为公司股东范庆伟为公司法人股东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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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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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需要而减持,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公司股份+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869770股)比例由61.70%降至6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或自身需要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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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公司股份122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5.83%;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公司股份10756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0%;
信息披露义务人3持有公司股份8171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1388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4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98号)同意,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26971.00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26971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710000.00元,债券简称为“伟隆转债”、债券代码为“127106”。转股期限自
2025年2月19日至2030年8月12日,截至2025年3月31日,“伟隆转债”因转股减少
148100元(1481张),转股数量为17207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余额为
269561900元(2695619张),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9328894股。目前,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为8.60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公司可转债780280张,占公司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为28.95%;信息披露义务人2持有公司可转债0张,占公司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为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3持有公司可转债102740张,占公司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为3.81%;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可转债883020张,占公司可转债总张数的比例为32.76%。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和该等可转债对应的可转换股份数合计为151656129股,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扣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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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869770股后为214459124股,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可转债合计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合计权益的比例为61.6981%(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60.4995%)。
1、2025年3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可转债74400张,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在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520%(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
0.3451%)。
2、2025年3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可转债70000张,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为0.3311%(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
0.3247%)。
3、2025年5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可转债213800张,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在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114%(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
0.991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权益性质拥有权益数量拥有权益数量合并权益比例合并权益比例
(股)(股)
A股普通股 122460000 122460000
范庆伟53.51%51.82%可转债对应的
90730234906977
股份
青岛惠隆企业 A股普通股 10756980 4.38% 10756980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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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可转债对应的
00
股份
A股普通股 8171475 8171475
范玉隆3.81%3.81%可转债对应的
11946511194651
股份
合计15165612961.70%14749008360.00%注1: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有的股份数量+持有的“伟隆转债”对应的股份数量)/(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公司发行的“伟隆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回购股份数量)计算。
注2:“伟隆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比例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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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2025年5月23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所披露事项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2025年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可转债78000张,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在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690%(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
0.3618%)。
2、2025年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可转债35240张,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为0.1667%(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
0.1635%)。
3、2025年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以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公司可转债7张,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
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为0.0000331%(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0.0000325%)。
4、2025年3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可转债83410张,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比例为0.3946%(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
0.3869%)。
5、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
可转债100000张,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在扣除公司回购股份
1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731%(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0.4639%)。
6、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
可转债328000张,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在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516%(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1.5215%)。
7、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以大宗交易方式交易公司
可转债270000张,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及可转债所对应的股份总数之和在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的股份4869770股后的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773%(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1.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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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5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范庆伟、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范玉隆联合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6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庆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2: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范玉隆(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2025年05月23日
17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住所山东青岛司股票简称伟隆股份股票代码002871
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庆伟、青岛惠隆企业管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理有限公司及范玉隆地限公司的注册地为青岛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可转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1、范庆伟先生持股122460000股,占总股本持股比例:55.83%;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756980股,占总股本持股比例:
披露前拥有权益
4.90%;
的股份数量及占
3、范玉隆先生持股8171475股,占总股本持股比例:3.73%;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票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比例
1、范庆伟先生持有780280张,占公司可转债总张数比例28.95%;
2、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张,占公司可转债总张数比例0.00%;
18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范玉隆先生持有102740张,占公司可转债总张数比例3.81%;
股票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庆伟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数量:-358200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比例:-1.6954%(占未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股份比例为比例-1.6616%)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年03月21日-2025年05月23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大宗交易动时间及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是?否□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在二级市场买卖情况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否?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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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是□否?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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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1:范庆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2:青岛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范玉隆(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202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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