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清偿情况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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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文1—2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3页表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专项审计说明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计说明
[2026]京会兴专字第00840162号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公司)编制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天圣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203号)的规定编制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圣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三、工作概述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计结论
如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截至2020年6月2日已收到偿还资金
125074926.00元,截止2021年4月8日已收到占用资金利息15512720.35元。
我们认为,天圣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反映了天圣制
第1页,共3页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专项审计说明药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刘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报告仅供天圣制药公司核实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1(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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