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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奈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祥远舵肆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31 查看全文

安奈儿 --%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奈儿

股票代码:002875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

大厦 L9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

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2305-1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义务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及内部规范性文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八节备查文件..............................................15

附表...................................................16

2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安奈儿、公司、上市公司指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祥远舵肆号指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创源指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2月26日,金祥远舵肆号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7%。2025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创

源与金祥远舵肆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达成一致行动关系。2025年12月29日,金祥远舵肆本次权益变动指号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祥远舵肆号持有公司股份41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新创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祥远舵肆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952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

2025年6月9日,曹璋及王建青与新创源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指

《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本报告书指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祥远舵肆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1435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ER46QN9X

成立时间2025-07-30

经营期限2025-07-30至无固定期限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主要经营场所

厦 L907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经营范围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通讯地址

厦 L907

2、合伙人基本情况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持股比例(万元)

金惠红湖(深圳)企业管理有

1普通合伙人10.000.0697%

限公司

2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7800.0054.3554%

珠海祥元叁号投资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人6540.0045.5749%(有限合伙)

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在安奈儿任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他国家(地职情况

区)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李朝军中国成都否无人委派代表

4(二)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创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万昌盛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395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EK8FXL7J

成立时间2025-05-27

经营期限2025-05-27至无固定期限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主要经营场所

融中心(一期)8号楼2305-12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除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通讯地址

融中心(一期)8号楼2305-12

2、合伙人基本情况

认缴出资额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持股比例(万元)北京万昌盛领企业管理有限

1普通合伙人100.000.25%

公司

2杨文涛有限合伙人15700.0039.75%

3张海燕有限合伙人13700.0034.68%

4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5.32%

3、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在安奈儿任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他国家(地职情况

区)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杨波中国北京否否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52025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创源与金祥远舵肆号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达成一致行动关系,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双方作为公司的股东行使权利时,其应采取一致行动的股权范围包括其

直接、间接持有的股权以及其控制的主体持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3、双方同意,行使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对应的股东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

等非财产性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性;如经沟通协商,双方仍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则按照新创源意见为准。前文所称非财产性权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出席公司股东会;向公司股

东会提出提案以及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推荐、选举或者罢免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股东提案或议案及做出其他意思表示;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之规定需由股东会讨论、决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审议并行使表决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其他非财产性权利。

4、对于非由双方向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提出的议案,金祥远舵肆号同意在

行使股东表决权前与新创源充分沟通,并按与新创源达成的一致意见采取行动;

如意见不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金祥远舵肆号方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按新创源的意见对议案进行表决。

5、双方应根据公司董事会的书面通知要求及时出席股东会,如确实无法出

席应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股东或本协议另一方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应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或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后根据新创源的意见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相应表决的意见。

6、本协议有效期内,金祥远舵肆号不得以委托、信托等方式将其持有的公

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新创源之外的任何其他

方决定或行使,分红权除外。

6本协议有效期内,金祥远舵肆号不得将其所持公司的股份的全部或者部分质

押给除新创源及其指定方之外的第三方。

7、本协议有效期内,金祥远舵肆号以任何方式增加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

受本协议约束,在公司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时按照本协议约定与新创源采取一致行动。

8、本协议有效期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金祥远舵肆号以集中竞价、大宗

交易、协议转让等任何方式减持、处置所持公司股份,需取得新创源的书面同意。

9、协议双方均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与公司其他股东签署其他一致行

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也不会作出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其他行为。

10、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2月13日。有效期届

满前十日,双方可协商续期事宜并签署协议;否则,有效期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祥远舵肆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除安奈儿外,新创源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5年6月9日,曹璋及王建青与新创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

创源或新创源的一致行动人应最迟不晚于本次控制权变更所涉及的董事会改组

完成前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3%股份,以确保新创源合计取得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不低于16.0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次权益变动系为履行《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增持义务,为支持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和长远健康发展及维护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者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

1%刻度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公司控股股东新创源

的一致行动人金祥远舵肆号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改组完成前,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进一步增持公司总股本2.03%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的增加或者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00%41882001.97%

金祥远舵肆号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41882001.9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2776441013.03%2776441013.03%

新创源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76441013.03%2776441013.0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2776441013.03%31952610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创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764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3%。

2025年12月26日,金祥远舵肆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2025年1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新创源与金祥远舵肆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达成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前文“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部分。

2025年12月29日,金祥远舵肆号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祥远舵肆号持有公司股份418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新创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祥远舵肆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952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

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

10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5年6月9日,新创源与曹璋、王建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15.21

元/股的价格合计受让了公司277644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同日,新创源与曹璋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曹璋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30562419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对应的表决权,弃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不再持有任何剩余股份之日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12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2025年12月30日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2025年12月30日

14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秘办,以供投资者查阅。

15附表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公司地股票简称安奈儿股票代码002875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信息披露义务

金祥远舵肆号、新创源深圳市称人注册地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人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间接方式转让□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161、金祥远舵肆号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持股数量:0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比例: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2、新创源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7764410股

持股比例:13.03%

1、金祥远舵肆号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4188200股

变动比例:1.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变动后持股数量:4188200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变动后持股比例:1.97%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2、新创源

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变动后持股数量:2776441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3.03%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29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集中竞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是□否□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是□否□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触及1%刻度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公司控股股东新创源的一致行动人金祥远舵肆号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事会改组完成前,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否拟于未来12个月式进一步增持公司总股本2.03%的股份。

内继续增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尚未实施完毕的股份增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的增加或者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是□否□

2025年6月9日,新创源与曹璋、王建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15.21

元/股的价格合计受让了公司277644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同日,新创源与曹璋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的约定,曹璋先生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30562419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对应的表决权,弃公司股票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不再持有任何剩余股份之日止。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18(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祥远舵肆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2025年12月30日

19(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新创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2025年12月30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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