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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谱: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5 00:00 查看全文

三利谱 --%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

富一路5号第1-9栋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6-054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股份336992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380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332086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098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490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821%。

(3)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59人,代表股份493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836%。

9、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获得选举票数表决提案名称表决分类

编码股数(股)比例结果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选举张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总表决情况3349228499.3857%

1.01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8608858.0183%选举阮志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总表决情况3348436699.3622%

1.02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7817056.4125%选举陶浩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总表决情况3348539499.3653%

1.03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7919856.6210%选举陈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总表决情况3349445199.3921%

1.04当选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8825558.4577%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选举陈志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总表决情况3348336399.3592%

2.01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7716756.2091%选举黄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总表决情况3348594099.3669%

2.02当选

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7974456.7317%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公告编号:2026-054选举张秀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总表决情况3349223199.3856%

2.03当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8603558.0075%上述各项子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张建军先生、阮志毅先生、陶浩略先生、陈洪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志华先生、黄令先生、张秀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唐都远、赖丹琦;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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