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远瞩)
本人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卢远瞩,男,1977年出生,博士,现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学教授。曾任中山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教授。曾荣获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优秀教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以及“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奖励。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现场以通委托缺是否连续出告期应参出席董事讯方式参出席董事席董两次未亲自参席股东加董事会会次数加董事会会次数事会加董事会会议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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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年度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
本人履职情况如下:*2025年02月25日,在公司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上参与《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
*2025年0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08月1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10月26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
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本人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本年度共召开1次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本人履职情况如下:
*2025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参与《公司大IP战略发展情况及相关问题探讨》。
3、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现场工作时间为16个工作日,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代表公司外出学习、调研,并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现场了解,听取公司高管人员介绍和相关部门的汇报,并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以及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为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参加了为期三天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后续本人将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未
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的事项。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涉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适用
(四)审核财务信息、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
告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五)关注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议通过了聘请2025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经过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本人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
(六)提名董事、提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任职期间内,尚未涉及提名董事、提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七)关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不适用
(八)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的合理性提出专业意见,并得到董事会完全采纳。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关于收回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份额及收益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其提出专业意见,并得到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的采纳。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不适用
(十一)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相关部门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
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关注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认真阅读公司及会计师提供的各项材料,与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定期报告等进行比对印证,及时与公司内控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年度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其他说明事项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卢远瞩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