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3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所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3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