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9证券简称:长缆科技公告编号:2025-052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24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9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和《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
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公司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741339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57%。【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表决权的股数-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表决权的股数-证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93107640-9415100-4001587-6179405=173511548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3631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3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02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02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502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
3、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
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86%;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6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3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1%;
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002%;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6%;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4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3%;
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186%;反对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6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2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2%;
反对3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688%;反对3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62%;弃权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2%;
反对3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703%;反对3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4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
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415%;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6%;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1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
反对3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295%;反对3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49%;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5%;
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99%;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
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415%;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3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
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415%;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3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
反对3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470%;反对3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78%;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1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3%;
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415%;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3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指定公司办公室员工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091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4%;
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021%;反对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6%;弃权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3%。
上述提案1.00至提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盛武律师、王羽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