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新民)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7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本述职报告所称的报告期均指2025年任职期间内):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汪新民,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报告期内任公司独立董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要求,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阅、充分讨论后,均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公司董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出席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出席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审核财务信息的监督职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分别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掌握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确保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勤勉独立,有效履职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查阅、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行监督。
(3)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持续关注媒体相关报道及投资者关切事项,并及时向公司反馈相关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履职6天。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现场调研等多种契机,与公司管理层、各相关业务部门及子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运行情况、内部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成效。
同时,在公司年度审计沟通期间,与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对接,积极发挥监督作用。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各类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动态跟踪公司整体运行状态,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执行与风险防范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6.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管理层注重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重视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工作人员协助履职,及时提供文件资料,保持沟通渠道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各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自查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有效,能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2.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过程合法合规。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3.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情况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及董事提名相关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始终秉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进行判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从业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汪新民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