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相关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利军杨政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