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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6-065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基于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借助专业机构资源优势,深化公司在产业链上下游领域的投资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智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智投”)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于近日与普通合伙人上海天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天集芯”)及其他27家有限合伙人签署了《苏州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参与投资苏州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5700 万元,其中美格智投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目前认缴出资总额的2.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企业名称:上海天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EB1JK15B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5 年 2月 12日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940 号 B 幢 3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殷伯涛)

合伙人信息:

序号 类别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

2 有限合伙人 苏州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90%

3 有限合伙人 吴海滨 0.10%

合计 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说明:上海天集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海天集芯也未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登记备案情况:不适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35W614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号18栋102室

法定代表人:吴海滨控股股东:苏州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实际控制人:刘越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说明: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也未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登记备案情况: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169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名称:苏州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管理人:元禾璞华同芯(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天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五)基金规模:本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5700 万元,出资总额以最终实际出资额为准

(六)出资方式:以现金形式缴付出资

(七)出资进度:

1、自本协议签署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届时的每名有限合伙人应分别向合伙

企业募集专用账户缴付首期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募集专用账户缴付首期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全体合伙人完成首次出资之日为首次交割日。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在投资期结束前,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

合伙企业的投资进度及费用支付需求随时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

各合伙企业的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别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天集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 0.09%

2 上海盛吉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100 19.02%

3 西藏远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 7.57%共青城晖锐泓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 有限合伙人 6000 5.68%

伙)

5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2.84%

6 上海顺安欣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00 3.78%

7 苏州亲诚睿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5000 4.73%

8 海口光芯展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3400 3.22%

9 深圳超维融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 0.95%

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映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95%

11 北京有望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 0.95%新疆建发新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2 有限合伙人 2000 1.89%

合伙)

13 上海伊诗派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95%

14 深圳市美格智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2.84%

15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2.84%

16 海南力合清瞳智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6200 5.87%

苏州工业园区集成电路成长基金合伙企业

17 有限合伙人 5000 4.73%(有限合伙)

18 苏州星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2.84%

19 泰州朝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 1.89%

20 上海仕博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2.84%

21 青岛朝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10200 9.65%光谷交投中金(武汉)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2 有限合伙人 3000 2.84%业(有限合伙)

23 安阳豫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95%

24 安阳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 1.89%

25 株洲云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2000 1.89%

26 厦门轻工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0.95%

27 济南中数华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 3000 2.84%

28 上海乐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600 1.51%

29 上海朱雀枫域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 1.04%

合计 105700 100.00%

(八)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限为七年,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之日起算。

根据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延长基金存续期限两次,每次一年。此后,如需进一步延长的,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应在期限届满前

6个月内提出,并提前 30 日向合伙人会议提请审议。

(九)投资期与退出期: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之日起三年内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期限为退出期。

(十)基金的会计政策: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补充规定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十一)投资方向:合伙企业以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投资标的为投资重点。

(十二)管理和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推荐三名委员组成,就每一决议事项,每位委员均享有一票表决权,两票及以上同意即形成有效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评估并作出最终决定。

(十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及权限

管理人应根据适用法律和规范及普通合伙人的不时指示,在遵守适用法律和规范的前提下,履行如下与合伙企业投资和运营管理相关的职责:(1)为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开展募集活动;

(2)负责筛选、核查合伙企业的合格投资者;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运用合伙企业的财产;

(4)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慎的投资调查和评估(含聘任专业顾问提供咨询服务);

(5)进行投资条款的谈判并完成对投资项目的投资;

(6)对合伙企业已投资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管;

(7)向银行发出划款指令

(8)编制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及时发送给各合伙人履行向合伙企业投资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9)行使本协议约定及合伙人会议或普通合伙人授予的其他权利,为合伙

企业及普通合伙人合理要求的、与合伙企业投资及运营管理相关的其他服务事项。

为免疑义,管理人对于本合伙企业任何投资项目的选择和决定不具有最终决定权,有关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选择、投资决策、退出决策等事项的最终决定应由普通合伙人下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最终作出。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义务管理人应依照适用法律和规范的规定办理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

应履行的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并履行相关的定期信息/重大信息更新等信息报送义务。全体合伙人同意授予管理人及其他依法、依规定承担信息报送、统计、备份、保存的机构下述权利:

(1)同意管理人、份额登记机构(如适用)或其他份额登记义务人(如

适用)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全体合伙人)数据的备份。

(2)同意管理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对基金披露信息进行备份。

(十五)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机制

1、合伙企业原则上应采用现金分配,现金分配机制如下:

(1)对合伙企业获得的由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所产生的全部可分配收入,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及顺序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

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先按照全体合伙人之间的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等同于其实缴出资总额的分配额;

其次,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则(a)百分之九十五(95%)按照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b)百分之五(5%)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对合伙企业获得的由现金管理收入和其他现金收入所产生的全部可分配收入,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亏损首先应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各自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如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足以弥补亏损的,超额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管理费

(1)作为向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提供投资运作、运营管理等服务的对价,除

非管理人另行同意减免,每一有限合伙人均应分摊管理费。就每一有限合伙人,应按如下约定计算其应承担的基金存续期间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为该合

伙人实缴出资额、费率为百分之零点五(0.5%)。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2)管理费应在首次交割日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次交割

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对应应付管理费。多次交割的,管理费应分笔支付,于每次交割日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以该次交割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基数一次性支付。

(十六)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十七)一票否决权: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通过与专业投资管理团队的合作,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和资源,拓展公司项目投资渠道,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投资运作风险

本次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波动以及被投企业经营状况、市场拓展进度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乃至亏损等风险。同时,私募基金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相对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面临回收期较长、短期内难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贡献的风险。

(2)实施进度的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已完成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EJ073,备案日期:2026年08月26日)。但本次投资尚未完成全部出资缴付,且基金在后续投资运作过程中,具体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决策及退出安排仍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具体实施情况与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3)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一是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及各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及时掌握基金运作动态;二是督促基金管理人规范投资决策流程、审慎开展投资运作,切实防范各类投资风险;三是完善投后管理机制,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投资资金安全,降低投资风险。此外,公司将严格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本次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苏州璞华宸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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