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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886证券简称:沃特股份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1、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81)。4、2021年1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2)。

5、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月4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3名激励对象授予710.2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6、2022年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沃特 JLC1,期权代码:037211。

7、2023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

28.53元/股调整为28.47元/股;由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8名激励对象因其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决定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前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06.6125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25人。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由28.470元/股调整为28.455元/股;由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不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7名激励对象因其已从公司离职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决定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前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3.6125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118人。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说明

(一)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4月28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265735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8.470-0.015=28.455(元)

(二)期权部分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占比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成考核目标,不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首次已授予份额的25%,即167.8625万份股票期权;另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剩余股票期权25.7500万份(本次合计注销前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股票期权38.6250万份)。综上所述,本次共计拟注销193.612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为118人,剩余已授予但尚在等待期的股票期权309.9750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行权价格,并注销由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成考核目标、个人原因离职导致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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