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1、会议通知: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
16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现场会议主持人:祁永。
7、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8、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主持人、召集及召开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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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8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59957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53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06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2224%。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均为2025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5315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831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3名,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806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2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枫律师事
务所钟茹雪、李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5856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
反对91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5856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
反对91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数的0.0241%。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5808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5%;
反对140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4、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9581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9%;
反对140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9585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4%;
反对97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833%;反对97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36%;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32%。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同意47698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70.0772%;反对15927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23.399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6.5232%。
关联股东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瑞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6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772%;反对15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97%;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32%。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予以确认的议案》
同意195792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61%;
反对156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6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772%;反对156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883%;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5%。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195805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
反对1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0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18%;反对1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50%;弃权4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32%。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19580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3%;
反对1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7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904%;反对146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50%;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5%。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195798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
反对15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881%;反对150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74%;弃权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45%。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95763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4%;
反对18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6%;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48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489%;反对18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043%;弃权4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69%。
1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9578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9%;
反对16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70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663%;反对169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982%;弃权4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5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证券代码:002887证券简称:绿茵生态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7034债券简称:绿茵转债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钟茹雪、李洁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