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8证券简称:惠威科技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 5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
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余东红,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雁婷,202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兆钢,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8家,签署和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3、独立性北京德皓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为53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40.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3.00万元,与上期比较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
(四)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