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9证券简称:东方嘉盛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12月1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1.00非累积投票提案√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数(1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
2.01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
2.05非累积投票提案√
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2.08非累积投票提案√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2.09非累积投票提案√
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1、议案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
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至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法定假期除外)。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春伏
电话:0755-29330361
传真:0755-88321303
电子邮箱:ir@easttop.com.cn
5、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附件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9”,投票简称为“嘉盛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同反弃备注意对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1.00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数:12
√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的议案
√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
2.08
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2.09
议案
√
2.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11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投票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无指示,则本人/本单位之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月日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
码/营业执照号人姓名
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出席会议人员是否委托姓名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号码邮政编码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连同参会登记材料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于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