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证券简称:弘宇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04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本方案分配基准为2025年度: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350803.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9056.9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8800511.0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6820229.7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820229.75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方案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
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1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416754.164416754.161306732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350803.6816868081.1621540687.91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8800511.00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6820229.75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1900828.32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6253190.91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1900828.32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无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
2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76193086.07元、160060222.27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89%、21.42%,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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