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518Z079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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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客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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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5]518Z0799号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力尔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力尔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科力尔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科力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科力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力尔公司截至2025年8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518Z079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合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持殊普延合伙
崔永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爱银
2025年9月12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87.20元,扣减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999,99.7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9,99,987.46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703,812.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8,296,174.5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827.9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001.67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19.72万元,募集资金2025年8月31日余额合计为14,521.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521.3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6,000.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5月17日,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0月26日,公司会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理财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市分行 43050171790800001393 396.2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509799779999 1,729.85 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 4000027219200761303 5,611.11 5,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43066302013003968634 5.2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 4000027219200784220 778.86
合计 8,521.39 6,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2个项目为: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使用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作为非公开募投项目“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其注册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8,000万元的方式具体实施;同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租赁给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深圳市科力尔运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泵业有限公司,由控股孙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实施募投项目,即增加对应控股孙公司注册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第七工业区9栋整栋”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察社区聚汇模具工业园3栋301、501”;“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第二工业区11号汇得宝工业园1号二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7层706房和708房”;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5栋南面2楼”。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月31日。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按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运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泵业有限公司在其场所内实施募投项目的设备,调整为按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科力尔电机(惠州)有限公司,由惠州科力尔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在其场所内实施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调整;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0月31日。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具体如下:
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金额
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 45,000.00 32,998.33 12,001.67
补充流动资金 3,829.62 3,829.62
合计 48,829.62 36,827.95 12,001.67
上述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项目正在建设中,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231,511.84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50,982.71元。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627号)。本次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5,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即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该增加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截至2025年8月31日,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万元) 起始日 预计到期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1,000.00 2025/7/4 2025/9/4
合计 1,000.00
截至2025年8月31日,已到期赎回,因赎回到账后未及时转入募集资金账户的情况如下: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1,000.00 2025/5/26 2025/8/2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2,000.00 2025/5/28 2025/8/2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浮动收益 2,000.00 2025/5/27 2025/8/27
合计 5,000.00
截至2025年9月2日,上述资金已全部转入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4000027219200761303。
2、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2,001.67万元,占前募集资金总额的24.58%,未使用的原因是项目延期尚在建设中,未完成投资,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差异2,519.72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经营稳定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2025年8月31日,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累计承诺收益为10,399.27万元,实际累计收益为6,779.09万元,收益差异主要源于外部市场环境与内部战略推进节奏的共同影响。一方面,受宏观经济影响,盈利增长不及预期;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方向升级,但高附加值产品释放所需周期长于预期,使得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节奏慢于原定规划。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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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Regisrationof lheChangeo Working Unit bya CPA同意调出Arrce the boldcr io he r edfrom
注册金计师工作单位支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同意调出△grec ihe hol
2019年12 协金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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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6月8
同意清入LECLh crlbe1
同专调入Acrcc Aler tobe t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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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Fullnamc 朱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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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Workingunit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身份证号码320381198501013842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CPAAgrc the holderobtransfstredt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Recgistration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蹄华会计师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有所
202年 1 月28日5 /m d
同意调入Agrcetbc holder to be transf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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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会计币 华所 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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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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