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新修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目标,在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股东与管理层利益共享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二)内部董事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其岗位薪酬
管理执行,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三)外部董事
公司外部董事可领取董事津贴的,其董事津贴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并通过后执行,按月发放。已在公司股东方
1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阶段性考核)、特别奖励和津补贴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70%。
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市场化程度等因素核定,突出公平原则和保障功能,按月支付。
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性收入,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标准绩效年薪、绩效年薪考核系数、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确定。
任期激励(阶段性考核)规定任期的周期性薪酬激励,是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的收入。
特别奖励一般是指突出贡献奖励、安全奖励、协同奖励、
科技创新奖等,具体根据全年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指标等完成情况,由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津补贴包含交通补贴等,参照公司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
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未尽事宜
2详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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