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6-04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09月 14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月 14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中核路 11号 3层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付强先生7、会议的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49 人,代表股份
103911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1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人,代表股份 102628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2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45人,代表股份 1282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6%。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146人,代表股份 3633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81%。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分类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总表
决情 28629421 99.1473% 167735 0.5809% 78500 0.2719% 75036000 通过况《关于增加
2026 其年度
1.00 中,日常关联交
中小易预计额度
股东 3386924 93.2226% 167735 4.6168% 78500 2.1607% 0 通过的议案》的表决情况总表
决情 103668156 99.7657% 165200 0.1590% 78300 0.0754% 0 通过况《关于制定 其2.00 <董事离职 中,
管理制度> 中小的议案》 股东 3389659 93.2978% 165200 4.5470% 78300 2.1551% 0 通过的表决情况总表
决情 103664221 99.7619% 168935 0.1626% 78500 0.0755% 0 通过《关于修订 况<董事、高 其级管理人员
3.00 中,
薪酬与考核 中小
管理办法> 股东 3385724 93.1895% 168935 4.6498% 78500 2.1607% 0 通过的议案》 的表决情况4.00 《关于董 总表 103635511 99.7616% 168935 0.1626% 78700 0.0758% 28510 通过事、高级管 决情理人员 况
2026年度 其
薪酬方案的 中,议案》 中小
股东 3385524 93.1840% 168935 4.6498% 78700 2.1662% 0 通过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5036000股)对议案 1 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赵臣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510股)对议案 4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程彦绮律师、马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