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证券简称:川恒股份公告编号:2026-05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借于控股子公司贵州黔源地质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地勘),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92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40250000股,发行价格为16.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10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502830.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50597169.81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498169.81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50099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3CDAA1B0433号《验资报告》。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结合市场原因,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586905813.10元(未包含2024年12月31日后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待取得后一并计入)借款至控股子公司黔源地勘用于建设“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180万吨/年采矿工程”。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截至2026年6月30日截至2026年6月30日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投资进度福泉市老寨子磷矿新建
59216.867034.6911.88%
180万吨/年采矿工程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前期已履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程序。该募投项目的安评、环评等建设前置手续办理时间超预期,且在项目正式开工前仍需完成征地拆迁、场地平整及挡墙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致使实际开工时间延后,老寨子磷矿地质构造复杂、水文条件难度高于勘察预判,施工建设难度增大,进一步拉长了整体建设周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判,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
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工期保障措施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变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将持续推进。部分闲置资金依规用于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二)后续工期保障措施
黔源地勘组建专项项目工作组,细化逐月施工排期,落实工序责任人与完工时限,建立每月复盘机制,项目出现滞后苗头后立即启动赶工预案;持续强化现场地质动态监测、水文变化情况等,提前预判地质风险,优化施工方案,避免因地质问题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议案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7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9日



